按 语:清朝的禁烟一般即指禁鸦片。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(1901年1月29日),清廷实行“新政”,试图挽救不断衰败的国运,禁烟是“新政”的主要内容之一。三十二年八月初三日,清廷谕令政务处妥议章程,定限10年,肃清国内的鸦片吸食及罂粟种植,可视为禁烟运动的发端。这场延至民初的禁烟运动,被称为近代第二次禁烟运动。禁烟运动涉及禁吸、禁卖、禁种、禁运多个层面,颁布禁烟章程条例,设立禁烟大臣,组建禁烟总局、总会,严格官吏禁烟政绩考核,参与“万国禁烟会”等国际间禁烟活动,责成各地督抚按期完成禁烟任务。禁烟客观上取得了一些成果,诸如广泛宣传了鸦片危害,摧毁了大量种植罂粟,关停了大量烟馆烟店,特别是参与国际禁烟活动,大大减少了鸦片的输入。兹选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、军机处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外务部、资政院、宗人府、禁烟总局等全宗中相关档案,供研究参考。
——选编者 哈恩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