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 要:保董,或指保甲的董事,或为保卫团的职事,或是农务保董的简称,在清季的乡村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。农务保董是在晚清农务整顿语境下,于光绪末年出现在四川南部县的基层职役。这些保董经区董或总董推荐,最后由知县兼农务长札委任命,主要负责整顿农务,禁戒烟毒,调解民间纠纷等事务。保董的选任既有个人素质的限制,也有家庭条件的约束,故以士绅为主体的地方精英更受青睐。这不仅提供了一个国家权力逐渐下移基层的范本,而且丰富了对清代基层社会管理的认识,也为理解基层错综复杂的权力运作样态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和可能。
关键词:农务 保董 南部档案 基层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