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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末期江苏安徽借闱浙江乡试档案
2021.09.23
作者:王澈 朱琼臻 编选(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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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 要:科举考试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。清代科考,每逢子、卯、午、酉年举行乡试,逢丑、辰、未、戌年举行会试,是为正科。如遇皇帝登基、万寿等重大庆典,也可在当年开科取士,称为恩科。若庆典时间恰逢正科之年,则改正科为恩科,正科推迟或提前一年举行,有时也会恩正并科。一般来说,考生要在原籍应试。然而咸丰九年(1859)却出现江苏、安徽两省借用浙江贡院举行乡试的情况。

咸丰十年是咸丰帝三旬寿辰,定于三月举行恩科,故咸丰九年需先期于各省举行恩科乡试。但从咸丰元年开始的太平天国运动却给江南乡试带来巨大的困扰。特别是洪秀全于咸丰三年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江苏、安徽两省咸丰五年的乙卯乡试和咸丰八年的戊午乡试都不得不暂缓。适逢咸丰帝万寿庆典,于是两江总督何桂清、江苏学政孙葆元、安徽学政邵亨豫等人多次上奏,请求借用浙江贡院进行乡试。经咸丰帝批准,最终决定江苏、安徽两省士子于咸丰九年十月借浙闱举行己未恩科乡试,同时补带乙卯正科,所有官卷、民卷中额均加倍。而浙江省武闱乡试则推迟至咸丰十年二月举行。是年江苏、安徽乡试,入场士子共计九千七百七十余人,均恪守场规,安静无弊,录取结果于十一月十二日揭晓,科考顺利结束。

本专题史料档案,选自馆藏宫中朱批奏折、军机处录副奏折和上谕档,现予刊布,供研究参考。

——编选者王 澈朱琼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