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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明太子太傅张鹤鸣家人所获封赠诰敕
2021.09.23
作者:张明华 辑录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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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语:张鹤鸣(1551-1635),字元平,号凤皋,晚号飘然翁,颍州(今安徽阜阳)人。万历十四年(1586年)通过会试,至二十年参加殿试成为进士。初授山东历城知县,天启元年(1621年)十月仕至兵部尚书。因误用辽东巡抚王化贞,导致明军在广宁溃败,于是辞官告归。天启六年二月,因魏忠贤荐,起用为南京工部尚书,十二月改为兵部尚书。后崇祯帝铲除阉党,张鹤鸣受到朝臣连续上章抨击,自求隐退,被诏加太子太保返乡。崇祯八年(1635年)正月,李自成部攻颍州,张鹤鸣组织抵抗,城陷被杀,年85岁。其家人六次受到封赠,而封赠诰敕原件在崇祯八年兵乱中焚毁。封赠诰敕的文本,多保存在其后人多次续修的《张氏族谱》(今存民国26年刻本)中,尚能构成比较完整的任职轨迹。这些诰敕文本,所载内容不仅与明代的封赠制度吻合,而且与(顺治)《颍州志》中的记载一致。兹按时间顺序依次辑录刊出,供研究参考。